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智部属官,位卿下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衣裳花纹绘制。见《周礼·冬官 ·考工记》。
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晋代曾有此规定,《晋书·沈劲传》说:“沈劲字世坚,吴兴武康人也。父充与王敦构逆,众败而逃,为部曲将吴儒所杀。劲当坐诛,镇人钱举匿之得免,其后竟杀仇人。劲少有节操,哀父死于非义,志欲立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官名。① 明之武官。无品级,无定员,总镇一方者为镇守,独镇一路者为分守。其上加提督、提调、巡视、备倭等衔,皆随事立名。初期多以公、侯、伯、都督充之,故各有本品。有挂印称将军者,如湖广曰平蛮将军; 有总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质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,凡卖儥者质剂焉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柞氏下士八人,掌管除草及有关除草的政令。北周仿《周礼》司柞置司柞中士,正二命;司柞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司调下大夫。
选官制度。汉朝规定由公卿、列侯、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,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。始于汉文帝,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,主要有岁举和诏举。岁举一年一次,由刺史、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(茂)才等。诏举则时
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。参见“官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