邦伯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
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”殷的州长叫伯,虞、夏、周的州长叫牧。后因称州牧、州刺史为邦伯。唐朝高适《高常诗集·登子贱琴堂赋》:“邦伯感遗事,慨然建琴堂。”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
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”殷的州长叫伯,虞、夏、周的州长叫牧。后因称州牧、州刺史为邦伯。唐朝高适《高常诗集·登子贱琴堂赋》:“邦伯感遗事,慨然建琴堂。”
①难治之县。《后汉书》卷五《安帝纪》: “诏曰: ‘自今长吏被考,竟未报。自非父母丧,无故辄去职者,剧县十岁、平县五岁以上,乃得次用。”②金朝县的等级名。凡户口在二万五千户以上者为剧县,又称次赤。设令
官名。西晋时,汲桑曾署石勒为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大通三年 (529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改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
官署名。宋制,太府寺所属有和济局与惠民局,均掌配制良药出售以疗民疾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西曹”。
南朝时州主簿名目之一。宋齐梁陈均置,如《梁书·良吏·庾荜传》记庾荜“弱冠为州迎主簿,举秀才。迎主簿是刺史始到任时辟除的主簿。北齐仿南朝之制,于州设光迎主簿,隋初改称光初主簿,后废。均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
官名。金置,属仪鸾局。员额二人,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;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。掌拟、缮满文票签,发递“本报”,知照有关衙门抄录明发谕旨,登录“上谕簿”等事。设满侍读三人,满中书二十人,蒙古中书二人,满贴写中书八人,供事四人。此外,还有委署侍读,无定
官署名。①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省称。②辽朝北面御帐官置,掌御帐亲卫之事,设侍卫太师、侍卫太保、侍卫司徒、侍卫司空、侍卫,以出于贵戚者为之。官署名。(1)五代时后周始置,掌侍卫马步军。以侍卫亲军都指
官名。明朝尚宝司副长官。一人,从五品,佐司卿掌宝玺、符牌、印章之事。后多以恩荫寄禄,作为勋贵大臣子弟之荣誉职位,遂无定员。官名。明置,为尚宝司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,员额一人。
武官名。西魏与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于二十四军,每军置一开府将军,秩九命,分统一军,其员额约二千人。隋初改为骠骑将军,为骠骑府的主官。参见“府兵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