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判太史监事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于太史监置,为太史令之佐官。掌观察天文、推定历法等事。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,改监为院,职官亦随改。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于太史监置,为太史令之佐官。掌观察天文、推定历法等事。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,改监为院,职官亦随改。
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明代对监察官的纪律规定。正统四年(公元1439年)制定,据《明会典》卷二○九所载,其内容如下:一、凡都察院并监察御史、按察司一应诸衙门官员人等,不许挟私沮坏,违者杖八十。若有干碍合问人数,敢无故占恡不
官名。掌苑囿之官,汉朝在河西等郡设苑养马,其官有牧师、苑令、苑丞等官,掌养马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和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皆写作菀令。苑、菀通用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①基层行政官吏,五家之长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五家为轨,轨有长; 十轨为里,里有司。”②军队下级官吏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五家为轨,故五人为伍,轨长帅之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
官名。清代驻防京畿的八旗兵,以宝坻、采育、东安、沧州四处为左翼,以保定、固安、雄县、良乡、霸州为右翼,设稽察九处务旗大臣以统领之。
贤良、方正联称。分见各条。贤良方正也称贤良文学,简称贤良,为汉代举荐人才的科目之一,此科重在文学知识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有能箴朕过失,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,毋讳有司。”“唯恐羞先帝圣德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隶云南行省。置司于乌撒路(今贵州威宁),领乌撒、乌蒙(今云南昭通)、东川(今云南会泽)、茫部(今云南镇雄北)四路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、同知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简称“南院”,掌六院部军民之政。天赞元年(922),耶律阿保机以迭剌部强大难制,析为五院、六院二部,各设夷离堇统之。会同元年(938),更夷离堇为大王,因此,六院部在朝又称南大王院。南
任官制度。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经题补而授官之例。外官道府以下有题补之缺,缺出由本省督抚以应调、应升之员拣选题奏,由吏部引见奉旨补授。
天子,国君。《周易·师》:“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。”《周易·临》:“知临,大君之宜,吉。”见(十三经注疏·周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