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吏
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
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
内命妇位号。《周礼》有九嫔之制。北魏亦设九嫔,为皇帝之妾,因其地位不同,分为三嫔与六嫔两组。三嫔地位较高,员额三人,位视三卿。
厂库名。明置于北京宣武门。设掌厂太监一员,贴厂、佥书无定员。辖匠头六十人,小匠若干名。初与盔甲厂职掌略同。万历三十三年(1605)后,专掌铳炮、火药营造。天启六年(1626)五月尽毁于大爆炸。遂于西直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赵冬曦及第。
匈奴王号名。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北单于以汉还侍弟,复遣车谐储王等款居延塞,欲入朝见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海盐、池盐、形盐、饴盐等四盐的生产、交易及征税。于每产盐地各设一人以掌之,下设掌盐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工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编制工商统计事项;二、编定工商报告事项;三、工商业之调查研究事项;四、刊行出版物事项。司的长官为司长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
官名,属执金吾。掌都船狱。如淳注而引《汉仪注》说:“都船狱令,治水官也。”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中尉》。按:如说非也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仆人所属掌文书的小吏。《仪礼·大射》:“仆人士相上工。”郑玄注:“仆人正,仆人之长”,“士,其吏也。”贾公彦疏:“士其吏也者,以其在仆人之下,故知仆人之吏。吏则府史之类。”
宰相之别称。北宋时因宰相于中书省内之政事堂办事而有此称。元朝沿称。明朝大学士握宰相之权,于内阁办公,居中,中书居东西两房,故称中堂。清朝用以称呼大学士,协办大学士。宰相的别称。唐代宰相在中书省政事堂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