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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,秦汉皆置,属太仆,有令、有丞掌乘舆路车、小马车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官名,秦汉皆置,属太仆,有令、有丞掌乘舆路车、小马车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乾隆四十年(1775)增设。四十六年以后增至八人,正九品。协掌唱赞礼仪等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太常寺裁并礼部,遂裁。参见“读祝官”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南大王院长官。天赞元年(922),太祖以迭剌部强大难治,分为北、南二院,以耶律绾思为南院夷离堇。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改称“南院大王”。官名。辽置,为南大王院的长官。见“南大王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令曹者称令曹御史,掌律令。
官名。也是官署名。唐设此官,掌完葺苑面、宫馆、园池与种莳、蕃养六畜之事。监各一人,从六品下;副监,各一人,从七品下;丞各二人,正八品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京都诸园苑监》。
旧指宗室王公死后予以追加封爵。清制,如孙子承袭祖父爵位,其父母已故,即可追封。
官名。①宋朝巡视安抚地方之特遣官员。宋制,地方诸州遇有灾伤,则遣廉访民瘼之官员,有巡抚大使、副大使、安抚使、副使等,其官卑者不加使名,只称巡抚。以其职责为巡视安抚,故名。为临时性设置,事毕则解。② 明
官名。①长官亲近之吏,掌记录、文书。三国魏郡府、吴将军府置,北齐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亦置。②东汉以来,常为“主记室史”等记室属吏省称。参见各条。官名。1、东汉以后常为“主记室史”等记室属吏的
1、军中小吏。汉朝制度,兵士五人一户灶,置一伯,又称火伯,为一灶之主。2、五百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,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,破石从求之,五百不敢违,妻执意不肯行,遂自杀。”注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囚禁罪犯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掌囚,下士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守盗贼。凡囚者, 上罪梏而桎, 中罪桎梏。 下罪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