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司
宋朝左右街司省称。
宋朝左右街司省称。
宋朝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统称。自知州、知县至监镇、知寨,皆属亲民官。选人改京官后,通常皆须任亲民官一次。亲理军民之事的地方官,汉、唐指郡守、刺史、县令;宋指知州、知府、知县等。见宋赵升《朝野类要二·称谓》
辽国亲王大臣私属军队。《辽史·兵卫志中》:“辽亲王大臣,体国如家。征伐之际,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。大者千余骑,小者数百人,著籍皇府。国有戎政,量借三五千骑,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。”
官名。魏置,掌戎器等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尚书郎》:“至魏,尚书郎有殿中、吏部、驾部、金部、虞曹、比部、南主客、词部、度支、库部……凡二十三郎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置为左千牛卫长官,一员,从二品,位大将军上,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,凡千牛及备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,皆领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
官名。北宋开封府长官,从三品。不常设,而别以权知开封府事为长官。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
官名,秦称奉常,汉改称泰常。泰常即太常,掌宗庙礼仪。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:“以盎为泰常,奉宗庙,使吴王。”
官名。宋朝置,属宗正寺,以入内内侍充任,掌葺治修饰庙宇。官名。宋宗正寺所属,以入内内侍充任,掌后妃祭享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(976—984)中置,属三司,掌发放三司帖牒,以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