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军机处等衙门请旨而授官之例。运使皆请授,道府亦有请授者。凡请授,由军机处奏请,以俸深道十人、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; 由吏部奏请,则以在部候补之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二不领民酋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五品。
官名。即司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门员外郎。
即“军师祭酒”。晋朝避讳改。官名,即军师祭酒的简称,晋朝人编写《三国志》时,为避司马师讳,故意省去“师”字。掌参谋军事。东汉末年曹操置,蜀也置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来敏传》:“丞相亮住汉中,请为军祭酒、辅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分东、西二务,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废东、西二务,止于河阴置务,于京城置受纳场。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复置东窑务,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; 改受
流内九品三十阶之外,隋朝又有十四等,行台尚书令为视正二品,又有视从二品、视正三品、视从三品、视从四品、视从五品,以下为视正、从六品,视正、从七品,视正、从八品,视正、从九品。唐朝又有视流内起居,五品至
官名。蒙、元怯薛执事。蒙古语,意为“鹰人”,又译“昔博赤”,掌打捕鹰房等务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统兵长官之一,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改左万骑营为左龙武军置,初一员,肃宗乾元二年(759)增为二员,正三品,掌领左龙武军,宿卫京师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。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,设掌印御
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