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①宋朝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,掌役人及在京百司吏职考核之事。②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,掌通知吏部等处改降犯案命官官职之事。
官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,即总摄司之长官。详见“总摄司”。僧官名。元代路以上主管佛教事务的衙门有总摄司,以总摄为主官。
官名,辽国置,属北面官,掌部族军马之监督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 见“北院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即谏议大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名谏议大夫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谏议大夫为左右正谏大夫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。
内务府掌仪司所属机构。清置,掌供应祭礼,筵宴及宫内所需各种果品。设掌果、副掌果各二人,司果执事十二人。
南宋总领所别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班,大通三年(529)罢。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(582) 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导引中宫,视从九品。炀帝改从五品,为尚宫局长官,二人。下设司正、司言、司簿、司闱四司。唐改正五品,并改司正为司记。宋太宗时置,主管司记、司言、司簿、
刑部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 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刑部(郎)为小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