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翰林院掌院学士

官名。清朝翰林院长官。总领侍读学士以下翰林官,掌国史笔翰,备左右顾问。顺治元年(1644)设。汉一人,正三品,兼礼部侍郎衔。十五年,定为满、汉各一人。雍正八年(1370)升从二品。乾隆五十八年(1793),停止兼礼部侍郎。例由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。

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为翰林院长官,掌国史笔翰,备左右顾问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,参看“翰林院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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