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绥靖公署

绥靖公署

军事机构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军事委员会派驻特定省份办理“绥靖”事宜的军事机关。以“绥靖主任”为主官,其职权常与省政府相交错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三月十三日行政院与军事委员会会衔颁布《调整省政府与绥靖公署职权划分原则》,规定如下:一、凡属军事或绥靖范围,如“剿匪”、自卫、构筑工事与辖境内水陆警察、保安团队,以及地方自卫武力之调遣,整训、运用;概由绥靖公署办理;二、属于军事或绥靖以外的一般事项,如组训民众,清查户口,抚辑流亡,救济难民等事宜,仍归省政府主办。三、地方各级佐治人员、保安团队、水陆警察、自卫组织,其人事经理,考核抚恤,仍由省政府按向例办理;四、绥靖公署直接指挥省政府所属机关(如专员公署及县市政府)以基于军事或绥靖上之急近情事为限;五、绥靖公署对于一般行政事项,认为有施以特殊措置之必要时,应商请省政府办理;六、绥靖公署处理主管事项,与一般行政有关者,或省政府处理主管事项,关涉绥靖权责者,应视其事件之性质,事前会商或事后通知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军事委员会撤销,绥靖公署则依旧设置,成为长期的地方性军事组织。绥靖公署组织规模以西安、郑州、福州、重庆等绥靖公署较大, 略同于行营和“军政长官公署”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百石吏

    战国时年俸为三百石粮谷的官吏。燕、秦等国置。《史记·燕召公世家》:“王(哙)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。”

  • 外卫

    明朝卫所制度。南、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。各统于都指挥使司、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。参见“卫”。

  • 正监

    官名合称。正和监为二官。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刑狱审判。西汉时有正、左监、右监各一人,秩千石。正为廷尉的副长官。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,省右监,属吏一百四十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

  • 长安厨令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属京兆尹,秩比千石,主帝王出巡时有关离宫别馆饮食起居事宜。东汉仍置,减为六百石。官名,掌管厨师膳食等之伙食官,属京兆尹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内史,周官,秦因之,掌治京师。景帝二年(应

  • 行营都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五代时蜀国置,掌行营军马。《资治通鉴·后梁纪三》记“蜀行营都指挥使王宗汾攻岐文州,拔之,守将李继夔走。”

  • 皇坛库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内府贮库之一。属内府十二监之一的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

  • 左司侍郎

    官名。即尚书左丞,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(908)因避讳改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复名尚书左丞。

  • 御仗左右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孝文帝太和)十九年(495)八月、初置直斋,御仗左右武官。”长孙瑱曾以左军将军领之。见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二一三《长孙瑱墓志》。

  • 行参军

    官名。三国至唐俱置。晋初制度,中央除拜者为参军,诸府自辟者为行参军。晋末以后行参军亦可除拜,唯品阶例低于参军。①三国蜀诸葛亮丞相府所置,无固定职掌。两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亦置,不署曹

  • 五伯长

    即五伯之首。伯通霸,读霸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臣窃闻古之贤主莫不求贤以为辅翼,故黄帝得力牧而为五帝先,大禹得咎繇而为三王祖,齐桓得筦子而为五伯长。”筦,同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