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成宗元贞二年(1296),由管领织染缎匹匠人总管府升立,隶徽政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改隶储庆使司。三年,隶宫相都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辖织染局、绫锦局、纹锦局及中山、真定、弘州荨麻林织造局,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成宗元贞二年(1296),由管领织染缎匹匠人总管府升立,隶徽政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改隶储庆使司。三年,隶宫相都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辖织染局、绫锦局、纹锦局及中山、真定、弘州荨麻林织造局,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七品,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八品。判官一员,正九品。因镀铁院属永丰库,故有镀铁院都监二员,掌生熟铁定线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清制,帝后坟墓统称陵寝,妃嫔、皇子、公主坟墓统称园寝。陵园寝主要设在盛京、遵化、易州三处,其中遵化称东陵,易州称西陵。盛京陵寝事务总管大臣设于乾隆十七年(公元1752年)以盛京将军兼任,东陵总管
官署名。清朝八旗军中专门操演枪炮火器的军营,康熙三十年(1691)置。营兵有鸟枪护军(使用鸟枪)与炮甲(操用子母炮)两种。组成内、外两营。内火器营驻于城内,又分枪、炮两营。外火器营驻于城外蓝靛厂,专习
官名。宋置,见“宝文阁”。
宋朝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省称。
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正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权在西安开科时始定,改明朝八股文取士为策论取士。入北京后,仍用为取士之法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掌理本路人匠诉讼,隶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,受詹事院札。置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
即“堂除”。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即堂除,见该条。
即九品官人之法与中正制度的省称,详见“九品官人之法”和“中正”。魏文帝曹丕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,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,在州设大中正,在郡县设小中正;由小中正把士人分为九等,每十万人举一人,上报大
见“巡视京通各仓御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