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官名。东汉置,董承曾任此职,见《东汉会要·职官一》。
官名。即家宰。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 “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,是以选择其次,立而为乡长、家君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期卿、大夫封地的下级官员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“卿之宰又以其智力为未
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沿之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与轻东将军同班,代旧辅国将军,大通三年(529) 降入宁远将军班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。陈定为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如加为
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,称为罚直。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。直指铜钱数,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。
爵名。汉制,列侯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、亭。亭侯即指列侯食邑为亭者。封爵不世袭,位视中二千石。三国魏文帝定爵制,亭侯为第九等,位在乡侯下、关内侯上,以嗣王庶子为之。晋朝亦置。南朝宋制,亭侯五品。南凉二千石
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之盐州牧置,尉二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后,置左、右牧监各一员,主其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督察西北路阻卜诸部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正六品。明代通判掌理粮储、马政、军匠、薪炭、河渠、堤涂之事;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、平禁争伪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即以银铸成的印章。其文曰某官之章。汉朝亦称银印,魏晋以后仅印文为某官之印者称银印。参见“银章青绶”。
官署名。元中统初,世祖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,未立官署。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始置翰林学士院。四年(公元1267年),改为翰林兼国史院。二十年(公元1283年)与集贤院合并,称翰林国史集贤院;二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