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事司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(1373)于内廷中置。设司正,秩正七品,以宦官为之,具体职掌不详。后罢该司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(1373)于内廷中置。设司正,秩正七品,以宦官为之,具体职掌不详。后罢该司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鞄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① 官署和行政区域通称。汉朝刺史分部,又称部刺史。北齐中央诸署(令丞所掌)之下常分诸部。郡县也常分部置尉。北魏则有“八部”,各置大夫,地位相当于尚书诸曹; 又置天地东南西北六部大人官。清朝中央行政机构
官署名。北魏前期置,属尚书省。设尚书为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。多以侍中、殿中尚书、吏部尚书等官参、治、录其事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供宫廷丝织品。隶太府寺中尚方署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《汉书·张汤传》记赵王上书告张汤所爱史谒居,“事下廷尉,谒居病死,事连其弟,弟系导官,汤亦治它囚导官,见谒居弟。”导官是春米工场,导官狱是拘系工场工人之处,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三品中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二品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二八片: “壬辰卜, 贞厥令尹工。 ”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制作陶瓦盛食器皿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旊人为簋”,“凡陶旊之事,髻垦薜暴不入市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分五处。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。审判采独任制。置刑、民科推事各五人,录事十人等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