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税务司

税务司

官名。清后期主管各海关税务行政的官员。咸丰四年(1854)设。由外国人充任,掌各海关税务司署行政及海关人员任免事项。只对由英国人把持的总税务司负责,是各海关的真正主管,而清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无权过问其事。辖征税科即内班,掌行政; 稽查科即外班,掌检查; 巡缉科即海班,掌缉私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海关周围五十里以内常关关税,亦归其征收。


官署名。清置,掌海关税务。咸丰九年,始设总税务司及各通商口岸登务司,由南洋通商大臣委任英国人李国泰负责总税务司,并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札委。同治三年李国泰去职,改由赫得继任。因其建议在新开口岸添办关税,清政府遂将各口岸税务司官员及帮办等职的任免权全部交给赫得,并准许其募用外国人员,于是各口岸得税务司皆属外籍,全国海关行政权全部落在外国人手里。清朝末年拟收回关税权,设税务处专管,然已末大不掉。民国北京政府仍沿其制。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成立后,总税务司属财政部的关务署,废止“协定关税”,另设国定税则委员会,以收其制定税则之权,至此,海关行政权始收回。总税务司虽仍以外国人充任,但职权大削,仅为一普通事务人员,各口岸税务司官员,渐以中国人担任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田官

    ① 官名。西汉于北假(今内蒙河套以北、阴山以南夹山带河地区)置,主该地屯田事宜。②东汉末及三国魏时,作为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、典农都尉等管理屯田事务官员的泛称。即农官,掌农事、粮税等。汉代桓宽《盐铁论

  • 司法大臣

    官名。即“法部大臣”,清末法部长官。详“法部大臣”。官名。清末置,由法部尚书改称,见“法部”。

  • 寄桩库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置,掌发卖香药、匹帛,收其值纳左藏南库。隶太府寺,由太府寺丞专管,其下设监官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发卖香药、匹帛,所得之款项,交于左藏南库。

  • 虎贲军书令史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为虎贲军下级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
  • 巡河

    官名。宋置,掌巡河道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巡检司》。

  • 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

    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,位都指挥使下、都虞候上。宋朝沿置,为三衙军职之 一,侍卫亲军步军司副长官。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,正五品。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

  • 宣判

    宣抚判官简称。

  • 铁券

    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
  • 书女

    内官名。北魏孝文帝改定后宫、内官时置,位视三品。

  • 殿中医

    官名。即“殿中太医”。《晋书·王览传》:“遣殿中医疗疾给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