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俗司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礼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;五、褒扬节义,整饬风俗;六、保存古迹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次年礼俗司撤销,并其职于民治司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复置礼俗司于内政部,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置第一至第三科,设科长、科员以办理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礼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;五、褒扬节义,整饬风俗;六、保存古迹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次年礼俗司撤销,并其职于民治司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复置礼俗司于内政部,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置第一至第三科,设科长、科员以办理事务。
官名,颛顼时有此官,掌司天。《史记·历书》:“少皞氏之哀也,九黎乱德,民神杂扰……颛顼受之,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,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,使复旧常,无相侵渎。”官名。部落中掌管宗教职能的原为巫史之流,是沟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改太子家令。参见“太子家令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宫府寺”。
汉朝乡官。汉二年(前205)汉王刘邦令各乡置三老一人,称乡三老。需由年五十以上,有德行,能帅众为善者担任。官名,也称三老,战国时即置,到汉朝,三老有乡三老、县三老、国三老。以年高有德者担任,掌道德教化
官名。元朝置。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又称俺卜罗万户,治所先在今西藏山南地区浪卡子县境内的浪卡子,后迁到今达隆乡。
妃嫔号。十六国后赵石勒建平元年(330)置,在贵嫔、贵人之下,位视伯,无员限。见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。
①官名合称。秦朝指给事殿中的尚冠、尚衣、尚食、尚沐、尚席、尚书。隋朝指内官尚宫、尚仪、尚服、尚食、尚寝、尚工,炀帝置为女官六局之长。唐朝沿置,以称宫官尚宫、尚仪、尚服、尚食、尚寝、尚功,又称诸尚书,为
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(39)置,为京都雒阳所在河南郡长官,设一员,二千石; 有丞一员,为其副贰。主掌京都事务,春行属县,劝农桑,振乏绝; 秋冬案讯囚徒,平其罪法; 岁终遣吏上计;并举孝廉,典禁兵
钦天监之别称。
即“壮达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审计部,掌稽察事务。见“审计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