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捕司
即“督捕清吏司”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7),置司武昌路(今湖北武汉),监治武昌、岳州等路。二十五年,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畅春园之主管官。掌理畅春园及附近恩佑寺、恩慕寺、圣化寺、西花园、虎城等处事务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员限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-一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掌官阙。
即“哈思呼额尔吉阿里费拜察喇按班”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
即“殿中郎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诸冶东道署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鞄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期设置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关于伤亡官兵的褒扬抚恤及其遗属的救济。
官署名。属礼部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置,专掌礼教书籍的纂修。设提调、总校、分校、统计、编纂等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