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宪
清朝总督尊称。
清朝总督尊称。
为官才能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司马辨论官材,论进士之贤者,以告于王而定其论。论定,然后官之。”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县主之夫的称谓。见“郡马”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掌管门钥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六部监门》:“六部监门官一员,掌司门钥。绍兴二年置。”
官名,汉置,为使匈奴中郎将的省称,俸比二千石,掌护南单于,有从事二人,有事随事增加;掾,随事为员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匈奴遣使来献,使中郎将报命。”“匈奴薁鞬日逐王比,遣使
管理苑圃的官吏。《国语·晋语九》:“主将适蝼,而麓不闻。”
官署名。隋文帝开皇十八年设置左右备身府,掌管侍卫等事。隋炀帝即位,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,各置备身郎将一人;又各置直斋二人,为副职皆正四品,掌侍卫左右。统千牛左右、司射左右各十六人,皆正六品。千牛
即“巴牙喇纛章京”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七等州的第二等,宋制为八等州的第二等。参见“望”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。掌厂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满、汉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,一年一更代。于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。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,赴工部报递批文,工部派人会同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