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事吏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官名。①东汉和帝永元(后89—105)中,刘尚曾任之。当时地位不很高,与偏、裨、杂号将军同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执政时,列为四征将军之一,地位提高,秩二千石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出职的一项规定。吏人任职至一定年限,称年劳。按年劳,可依次迁改或补官。参见“年劳补官法”。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典牧署次官,置三员,从九品上。唐朝沿置四员,正九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升从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蜀皆置,统兵出征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。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八品(一说魏为五品)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为七品,隋初列为散号将军,降为从八品上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永安建制始设。分左、右,左单右双,各八人,共十六人。称如左一通儧、右二通儧等。职同检点。主天王视朝时出入言语。
管理京都治安官员通称。《南齐书·长沙威王晃传》: “私载数百人仗还都,为禁司所觉,投之江水。”《梁书·何敬容传》: “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,夜盗官米,为禁司所执,送领军府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粮米出纳,分总圣粮、又正总圣粮、副总圣粮、又副总圣粮,计四人,官阶为职同检点。
1、禁卫官。唐置,《新唐书·仪卫志上》:“凡朝会之仗,三卫番上,分为五仗,号衙内五卫。”2、唐末宋初,藩镇以亲子弟领衙内之职。后来,俗称贵家子弟为“衙内”,见《宋史·陈洪进传》、清人俞樾《茶香室四钞·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刘备置,班在军师将军上。三国蜀沿置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智武将军等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