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津渠漕水掾
官名。汉朝郡守属吏,职掌水利。据《汉官》,东汉河南尹员吏有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。
官名,汉置,掌水利漕运等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……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。”
官名。汉朝郡守属吏,职掌水利。据《汉官》,东汉河南尹员吏有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。
官名,汉置,掌水利漕运等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……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。”
官名。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学名。清雍正六年(公元1728年)设于西华门内咸安宫,属内务府。专门培养上三旗及满洲八旗官学生。设管理事务大臣、协理事务大臣各一人,总裁满二人、汉四人,总管七人(由内务府司员兼任),满汉文及翻译教习
夏朝所置教育机构。相当于周朝的“小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,养庶老于西序。”郑玄注:“西序”,“亦小学也”。
魏、晋、南朝州“大中正”的别称,一说为州都大中正的省称。亦称“都士”。北魏为州牧的属官。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,职似“中正”。当时实行九品中正制度,依品第选任官吏,故其任颇重。北齐为州刺史属官,视八品,
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札马刺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刺欺,与丝紬同局造作,遂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刺欺提举司,秩正五品。以提举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举、提控案牍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管南方边境少数民族事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官名。明朝司农司长官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于司农司置,一人,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罢。三年复置,四年再罢。掌农耕之事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始置,掌理社会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社会科。
①总管旗务之八大臣的简称。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(1626)九月登基后,于八旗下各设总管大臣一人,名为“总管旗务八大臣”。总理各旗之一切事务,凡出猎行师时,各领本旗兵行,凡事均听其稽查,可与诸王、贝
官名。西晋置,为尚书省运曹长官,六品。东晋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