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剥所
官署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置,掌割剥死亡马牛驴骡等牲畜,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后隶于群牧司。
官署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置,掌割剥死亡马牛驴骡等牲畜,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后隶于群牧司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置,掌招抚、征讨等事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置于会宁府肇州。设使领司事,并兼本州事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招讨司”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,随时交付养廉处,以添补养廉之用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二年更换一次,无固定员额。
见“祐国营缮都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如帮总办、帮提调等。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,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,称为帮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设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(400)置,典煮炼百药,供帝王服食。立仙坊,封西山以供其薪蒸,由太医负责煎采药物。后罢。
官署名。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设置,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。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抗战开始以后,日军逐次侵入各省,其占领所至,常将省的地域割裂数份,因此战区各省省政府为谋求行政的贯通,于是有行署或
官名,汉置,掌参谋议论。左将军从事中郎,意即左将军属下的从事中郎,从事中郎,为将军属官,位在长史、司马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从事中郎二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职参谋议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麋竺传》
1、王名。商、周时国君称王,如纣王、幽王、文王、武王等。战国时诸侯国国君称王,如秦王、赵王、魏王、韩王、楚王、齐王等。到秦末楚汉相争时,臣下对楚霸王项羽和汉王刘邦皆称大王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今沛公
常设的官职。《商君书·修权》: “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,为民蠹也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,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任宋朝官职,称为蕃官。由枢密院与兵部掌管。有三班借职、三班奉职、左班殿直、右班殿直、閤门祗候、左右侍禁、内殿崇班、内殿承制、染院使、洛苑副使、东西头供奉官、内藏库副使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