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古语,意为“管城者”。又译“八刺合赤”。元朝城防人员及其官长均称此。怯薛中亦有此职,掌宫门守卫。大都城门尉,例由怯薛八刺哈赤充任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982)始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长官,总领诸房公事。后用枢密院吏递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复用士人充任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五品,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
官号。唐太宗时,召名儒学士草拟诏令,犹未有号。高宗乾封 (666—668) 以后,弘文馆直学士刘祎之,著作郎元万顷,左史范履冰、苗楚客,右史周思茂、韩楚宾等,皆召入禁中,密令参决朝政,以分宰相之权。因
监狱名。御史台为监察机构,本无监狱,西晋时一度设置黄沙狱,旋废。至唐初,御史台主要还是通过弹劾来监督官吏活动的,但有时也依照皇帝的诏令鞫讯犯罪的官吏,但并非常行之事,所以并不专设台狱。《唐会要》卷六十
官名。南诏官,主马,以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之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三年、四年(公元1914~1915年)北洋政府总统府中有指挥处,设指挥使,执政府的指挥处当是沿总统府之制而设,职掌不详。
官署名。南宋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,分掌有关事务。
官名。①侍御之臣。西周、春秋置。《得免父鼎铭》:“中伯御人得免父作旅鼎。”《左传·庄公二十八年》:“御人以告子元。”② 女官。新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御人八十一,视元士”,“佩印韨,执弓韣”参见“
即寸白军。
①参见“甲”。②南宋乡兵基层领兵官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诸路州军置忠义巡社,隶宣抚司。后募乡民为之,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领之。乡官名。自宋朝以来,实行保甲制度,为统治人民的基层户籍编制。保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