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场用语。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。如知县升知府,县丞升知县之类。清朝制度,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。道员为最高班次,以下知府、同知、通判、知州、知县、佐杂各为一班,分别称为道班、府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,员额一人,掌装潢之事。
(1)分封制时代授予贵族的爵位。有侯、田、男、卫诸称,合称诸侯。诸侯之下有大夫,大夫之执政者称为卿。参见“分封制”。(2)官僚制度形成以后授予官员或贵族的爵位。战国时期,世卿世禄废除,封建性的官僚制度
阶官名。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,秩从九品上。元十五阶之第十四阶,秩从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上,称医痊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参见“护乌丸校尉”。
官名。即“宾客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,凡指廪牺令、丞、尉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(十年)九月庚戌,复置廪牺官。”
清朝前锋营中使用鸟枪之兵。清制: 前锋营众以一半人习鸟枪,称为鸟枪前锋。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