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政监督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电政管理局的长官。其后又设兼理电政监督。依照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《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》规定,兼理监督由交通总长就本区内一等电报局局长中选任,办事处即附设于一等局内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电政管理局的长官。其后又设兼理电政监督。依照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《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》规定,兼理监督由交通总长就本区内一等电报局局长中选任,办事处即附设于一等局内。
官名。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秩四品,为参议厅的主官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 编纂条例,详核驳议稿件,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。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,由司员中选派。
宋铨选之制,凡选人初次获得保举状,称为破白。
即“北大王院”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3)十二月置,申景义曾任之。十七年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八品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河北、河东等地,掌北部边境戎机交聘之事。河北沿边安抚司,真宗景德三年(1006)设; 河东安抚司,大中祥符元年(1008)设;洮河安抚司,神宗熙宁四年(1071)设。南宋时,诸路也曾设
官名,汉置,属京兆尹,掌厨食事务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:“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,属官有长安市、厨两令丞。”
官名。参见“纂修”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属国史馆,掌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,地位在纂修之下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
官名。唐置,德宗以后,派朝臣巡视灾区,称宣抚安慰使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三》。
官名,俸千石,掌司空府诸曹事,地位仅次于司空公。详“司空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