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院各司郎中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以郎中为主官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以郎中为主官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,仍置司静江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名。署之长官。秦汉至南北朝为列卿下属诸署长官泛称,品秩高低不等。隋唐五代之九寺、少府、将作、都水、长秋诸监、太子三寺下属各署均设,为各署长官。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隋朝初以上署令为正八品,中署令从八品上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吏部考功司,掌从义郎考课、磨勘、关升之事。
官名,掌总统西方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省扶风都尉,置安汉都护。”注:“扶风都尉,比二千石,武帝元鼎四年置,中兴不改,至此以羌扰三辅,故省之。置都护,令总统西方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统领保州路兵马。
郡门下吏名。省事之职始置于西晋属尚书省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说:“始贾充为尚书令;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。省事盖自此始。”其职在省察文书。东晋时置于郡,为门下吏。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九《建宁太守爨宝子碑》有省
唐代铨选中的注官手续。唐制,铨试合格后注官,得参考选人意愿,即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下》所谓“询其便利而拟”,选人不同意所拟官职,可以要求重新注拟,经三次注官唱名仍不同意时可以等候下届注拟。下届冬集时可免试
参见“行台郎中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夏采置,但权限更大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长官,掌帝王丧葬事务。下设小夏采上士以佐其职,领守陵上士、守墓中士、职表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清末理藩部所属培养蒙语翻译的专门学校。理藩院改部以后,将理藩院时期的蒙古官学加以扩展,改称藩言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