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品法
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。梁天监七年(公元508年)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,区分官员为十八班,不同的班别,其礼遇不同,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,表启不称姓,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遇又为一等。班与品互相结合,班以多为贵,品以少为尊,班多者,品贵,品少者班尊。班品并用,每二班合为一品,十八班与十七班均为一品,十六班与十五班均为二品;至二班与一班均为九品。陈沿梁制,品班并用,仍为九品十八班。
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。梁天监七年(公元508年)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,区分官员为十八班,不同的班别,其礼遇不同,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,表启不称姓,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遇又为一等。班与品互相结合,班以多为贵,品以少为尊,班多者,品贵,品少者班尊。班品并用,每二班合为一品,十八班与十七班均为一品,十六班与十五班均为二品;至二班与一班均为九品。陈沿梁制,品班并用,仍为九品十八班。
官名。明洪武二年(1370)于秘书监置,一人,寻增一人,佐监令掌宫廷藏书。十三年罢。官名。元代改称秘书丞为秘书监丞,地位在秘书少监之下。
唐宋礼部、工部诸司员外郎统称。北宋前期叙迁,转中行员外郎,有特旨可转起居舍人或侍御史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拟武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威雄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 西晋惠帝(291—306)时拓跋猗㐌置。无员限。北魏建国后未设。
官名,掌牧畜蕃息,孔子曾任此职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,由是为司空。”
官名。东魏高欢置。佐亲信都督统领主帅左右的侍卫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》:“景和少通敏,善骑射。初以亲信事高祖,后补亲信副都督。”
官名。宋朝置。又称“半刺”,俗称“倅”。太祖乾德元年(963),始置于湖南诸州。二年,惩五代藩镇专擅之弊,又置于各藩镇,皆以朝臣充任。因有与州郡长官共同处理政务之意,故名。其后遂为定员。州郡之政皆需通
即“南京留守司”。
官署名。太平洋会议期间,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,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,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,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《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》
官名。南宋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。孝宗初年,以尚书左右司郎官兼领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