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守令长的任用限制
地方官州牧、太守与县令、长的任用,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。如西魏大统十年(公元544年)以至北周, 则有六条之制,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。参见“六条课太守县令法”。
地方官州牧、太守与县令、长的任用,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。如西魏大统十年(公元544年)以至北周, 则有六条之制,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。参见“六条课太守县令法”。
见“遥郡”。
汉朝丞相(三公)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。晋朝,凡郡、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,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,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;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,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,五百以上置四十人,千户以
官名合称,即廷尉左监和廷尉右监。秦置廷尉监,汉分左、右,掌逮捕罪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,秩皆千石。”
参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宣帝即位后,以柳裘为之,掌御饰,其下设御饰下士以佐其职。一说为天官府属官。命品不详。官名。北周置,命品、府属不详。《资治通鉴》胡三省注:“周置御饰大夫,掌御饰; 其御服又置司服掌之。”任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根据临时执政府于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四月七日议决设置,临时参议院为临时执政府的咨询机关,同年七月三十日开院,其任务是辅佐临时执政。职权可分为议决的和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本府岁计、会计事项。设会计长一人,科长二至三人,佐理员二十三人,雇员二人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 “护军统领”。
古丧礼规定,因父母死亡,服丧三年,期满除服,称服阕。清朝之官员为父母,或祖父母居丧,丁忧二十七个月,服满释服起复原官,也称服阕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韦粲曾任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