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服
爵位和官职。《管子·权修》: “民贱其爵服,则人主不尊。”
爵位和官职。《管子·权修》: “民贱其爵服,则人主不尊。”
官名。西周置。侍臣。《訇簋铭》:“今余命汝嫡官司邑人,先虎臣后庸。”《逆钟铭》:“仆,庸、臣妾、小子,室家母有不闻知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监察院的副长官。参见“监察院”。
官名。宋仁宗景祐三年(1037) 始置,为大宗正司副长官,选宗室官在团练、观察使以上且有德望者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仍置。南宋因之。官名。宋置,为大宗正司的副主官,见“大宗正司”。
即“总理全营事务翼长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北周置司袍袄中士,正二命;司袍袄下士, 正一命, 掌将士服用之袍袄,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,协助局长管各局事。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。
民国时,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,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,处理区(县以下的行政区划)事务的称区公所(即区政府),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、镇公所等。公所,即“政府”的意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。参见“转班”。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,具有宪兵学识的,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,称为转补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乙室王府官员。官名,辽置此官,为乙室王的属官,佐乙室王掌管乙室部族事务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