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五等
即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详“五等爵”条。
即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详“五等爵”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足元年(公元701年)诏举,冯万石等及第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大通三年(529)置此职以代贞武将军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。陈沿置,与宁远将军等合称五远将军,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五品。
官名。宋朝置为东宫属官,以内侍兼任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左春坊”。
官名。元朝供膳司设辅用库,其长官为大使,掌规运钱息,以给供需。见《元史·职官三·辅用库》。
官名。明清礼部铸印局官员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设,一人,为主官。掌理铸造金宝、金印及内外百司之印信,并改铸、换铸印信。清乾隆二年(1737)设汉大使一人,为铸印局之属官,未入流。由本部期满儒士
官名。春秋时期君主后宫女官,地位低于妃,高于嫔、御。侍御君主,赞助后妃管理后宫事务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 “宿有妃、嫱、嫔、御焉。”杜预注:“妃、嫱,贵者; 嫔、御,贱者,皆内官。”女官名,位次于妃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九阶,秩正五品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。如分曹理事,则冠以曹名,如大行台吏部尚书、大行台度支尚书等。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置兵部、民部、工部尚书各一人,正四品。高祖武德八年 (625),废陕东道
宫内乐人,西汉置,属黄门署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时有幸倡郭舍人,滑稽不穷,常侍左右。”注:“师古曰:幸倡,倡优之见幸遇者也。”《汉书·艺文志·歌诗》:“黄门倡车忠等歌诗十五篇。”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朝青城宫监、明德宫监、洛阳宫农圃监、食货监总称,高宗显庆二年(657)分别改为东都苑北、南、东、西四面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