淞沪市区督办署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三十日临时执政府公布的《淞沪市自治制》和《凇沪市区督办署官制》的规定,淞沪市区督办由临时执政特任,办理市区内国家行政事务,并监督市自治事务;副职有会办二人;督办署置总务厅与交涉、财务、工务、港务四处,各厅、处得分科办事。设官有厅长、处长、科长、科员、秘书、视察、技正、技士等,并得酌聘顾问、参议等员。督办监督、指挥市区内的外交部特派、淞沪交涉员署、淞沪警察厅、淞沪水上警察厅、港务局等机构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三十日临时执政府公布的《淞沪市自治制》和《凇沪市区督办署官制》的规定,淞沪市区督办由临时执政特任,办理市区内国家行政事务,并监督市自治事务;副职有会办二人;督办署置总务厅与交涉、财务、工务、港务四处,各厅、处得分科办事。设官有厅长、处长、科长、科员、秘书、视察、技正、技士等,并得酌聘顾问、参议等员。督办监督、指挥市区内的外交部特派、淞沪交涉员署、淞沪警察厅、淞沪水上警察厅、港务局等机构。
匈奴官名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获单于父行及嫂、居次、名王、犁汙都尉、千长、将以下三万余级”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《实业部工厂检查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本会设置的目的在于研究并辅助推行工厂检查,以研究所得建议于实业部。设委员若干人,由实
官署名。汉朝齐地制作三服之官。三服即春献冠帻为首服, 纨素为冬服, 轻绡为夏服。官名,汉置此官,主作皇帝冠服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,方今齐三服官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外务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掌理外交事务。民国改称外交部次长。
官名。长流贼曹长官。常省称为“长流参军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长流曹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会同办理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官名。清代后期,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一般为简任官。次于督
僧号。清朝甘肃之庄浪、河州、循化、西宁、岷州,四川之木里及将入藏境之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各番寺喇嘛之称。其中入院册之出呼毕勒罕者,庄浪二人,西宁三十三人,木里一人,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四人。掌其地之黄教。
官名。北魏宣武帝征蜀时置,权任甚重。《魏书·世宗纪》: “诏司徒高肇为大将军、平蜀大都督,步骑十万西伐。”
官名,西汉武帝置,掌整理古籍,编写订正。《汉书·艺文志·序》:“汉兴,改秦之败,大收篇籍,广开献书之路。迄孝武世,书缺简脱,礼坏乐崩,圣上喟然而称曰:‘朕甚闵焉!’于是建藏书之策,置写书之官,下及诸子
犹言白虎营、白虎军。汉时军队编制最大的单位称“部”(营),部置校尉一人。如西汉东汉皆置的射声校尉(掌待诏射声士)、虎贲校尉(掌轻车)中的“射声”、“虎贲”,既有“营”的意思,也有“兵种”的意思。故言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