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设置,属通政使司,与知事分掌出纳文移。
官署名。清朝后期,在有战事的省设善后局。负责处理特殊的事务,督、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。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又称巡缉科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七年(1074)置,属刑部,掌助理详复之事。在任满二年,通计历任成四考,有举主二人,许转合入京朝官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礼部仪凤司,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事。置署令、丞、管勾各二员。官署名,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始置,秩正七品,后升为从五品。
黄帝时官名。黄帝以云名官,夏官为缙云氏。古代以官名为氏,因而又为族氏。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:“缙云氏有不才之子。”注:“缙云,黄帝时官名。
见“上计吏”官名,汉置,为“主计吏”的简称。战国时期和秦汉两朝,郡守和王国相每年要把本郡本国的人口、钱粮、赋税、垦田、盗贼、狱讼等“计划”预先送朝廷,到年终再总结汇报执行情况,这执行情况的汇报本子称“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设,一人,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称通政卿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仍复旧制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,正三品
官名。北齐太子典仓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员一人。唐朝置二员,从九品下。金朝宫师府置,正九品。见“太子典仓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