津令
官名。唐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改津尉置,每津一员,正九品上,掌其津济渡舟梁之事。京兆、河南诸津隶都水监,余则隶所在州县。
官名。唐有此官,掌全国津渡舟桥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都水监·诸津》:“令各一人,正九品上;丞二人,从九品下。掌天下津济舟梁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改津尉置,每津一员,正九品上,掌其津济渡舟梁之事。京兆、河南诸津隶都水监,余则隶所在州县。
官名。唐有此官,掌全国津渡舟桥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都水监·诸津》:“令各一人,正九品上;丞二人,从九品下。掌天下津济舟梁。”
官名。宋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置,地位在龙图阁学士、直学士之下。
县门下吏名。北齐京县主记与记室并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。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汉代已有由他官知尚书事之例,所以称“知”者,因其所任官职本与其事无关,由别敕规定,使其得以参掌或典知某种事务。自魏晋以后,此种别敕知参之制逐渐盛行,或称知, 或称典知, 或称总知,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为南京诸司之一。
军事编制。明景泰元年(1450)选原京军三大营(五军营、神机营、三千营)精锐改置,每营设都督一,号头官一,都指挥二,把总十,领队一百,管队二百,于三大营都督中推一人充总兵官,监以内臣,兵部尚书或都御史
官署,旧称官署为衙门,也写作“牙门”。《北齐书·宋世良传》:“每日衙门虚寂,无复诉讼者。”
明清监生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。始行于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。凡举人入监,给予教谕之俸。可入监读书,亦可回籍读书。出授教职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)许各省举人入监,与贡监、
官名。明置,属“王府仪卫司”,见该条。
“大行台尚书右丞”的省称。
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勋卫府及勋府卫士。详见“勋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