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始置,以参知政事充任,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员,干办官二员,准备差遣、差使各三员,使臣五十员。五年罢。六年复置,下设行宫同留守,掌参决尚书省、枢密院事。后废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丞相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即“别试所”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江苏设置,掌江防之事‘后废。
官名,为祝官之一,掌秘祝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祝官有秘祝,即有灾祥,辄祝祠移过于下。”注:“《正义》:谓有灾祥,辄令祝官祠祭,移其咎恶于众官及百姓也。”《汉书·文帝纪》十三年:“夏,除秘祝。”注:“应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似为京畿统管的别名或改名。见“统管”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用于臣下对皇帝。明朝规定,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,如乞恩、认罪、缴敕、谢恩等。以及军民人等陈情、建言、申诉各事,俱用之,不加印。(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“题本”。)清初沿用,明定,凡私事用
①御史台上行公文,用于纠弹百官。《梁书·刘之遴传》: “宪台奏弹,皆之遴草焉。”② 门下省上行公文,用于纠弹百官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: 门下省“下之通上,其制有六”,“二曰奏弹”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宣武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四品亦封此。五十一年,改为宣武都尉。
唐朝中书省修书、侍讲的机关。唐玄宗开元六年,改乾元院为丽正脩书院,十三年改丽正脩书院为集贤殿书院。设学士,直学士,侍读学士,侍讲学士、脩撰官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中书省·集贤殿书院》。(1)唐开元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