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会计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隆禧总管府,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俗称出职法,亦称流外出官法。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,可补授将仕郎(迪功郎),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。枢密院、三司吏人,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; 内廷诸司主吏、三司大将,可补三班借职等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立孙登为太子,置左辅、右弼、辅正、翼正都尉,以辅佐太子,称太子四友。陈表自中庶子转此。参见 《三国志·孙登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太子四友,掌辅佐太子。《三国志·
官署名。即太子左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率府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负责制造妆奁、器用之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仓督。隶司农寺导官署。掌供宫廷用粮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掌知漏刻,主东宫值宿事,职似光禄勋,秩千石。隶太子詹事。东汉主太子庶子、舍人值宿事,隶太子少傅。与太子家令、太子仆并号太子三卿。三国因之。两晋南北朝不领庶子、舍人,掌太子宫殿门卫及赏罚等
即“假版官”与“试衔”。
官名。宫中女官有才人。《史记·淮南厉王长传》:“令故美人、才人得幸者十人从居。”晋沿用汉制,才人视爵千石以下。从南北朝至明,多沿置。唐置才人七人,正四品,掌权燕寝,理丝枲,以献岁功。杜甫《杜工部草堂诗
守亭小卒,又名亭卒、或褚,汉置,掌守亭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亭有亭长,以禁盗贼。”注:“《风俗通》曰:亭吏旧名负弩,改为长,或谓亭父。”扬雄《方言·三》:“楚东海之间,亭父谓之亭公,卒谓之弩父,或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