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书史
乡官名。晋朝千户以下乡置,位次啬夫。
乡官名。晋朝千户以下乡置,位次啬夫。
官名。即“太官令”。官名。“大”读“太”。秦汉两朝的“少府”,是供应皇室的机关(官署),其中负责饮食方面的官员有大官、汤官、官、胞人(庖人)。大官掌管膳食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太官令一人,六百石
掌管地方守望迎送得小吏,也称堠吏。宋杨万里《野店多卖花木瓜》诗:“何须堠子强呈界,自有琼琚先报衙。”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调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、在外道府以下皆有调缺。凡调补,皆由本衙门主官将此处之实任官,经具题请旨改作彼处同品级之官。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顾问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三十二人,以“著有勋劳及富有政治上学识经验者任之”。除专任者外,现任国务大臣及宗人府、内务府大臣得兼任顾问大臣。掌参与本院各项顾问事件的审议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八百人;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库大使一人,掌王府库藏。下设副使一人,后裁革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一镇之长,由镇民大会选任,管理镇自治事务。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镇公所的主持人,与乡长平行,职权亦同。参见“乡公所”。
即“五计司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主管玉门关的军务,领营兵。张骏时隶沙州刺史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。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,正八品,奏补;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,从八品,咨补;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