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库道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江苏省设一人,驻清江浦,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。咸丰三年(1853)裁撤,河款分别归淮扬、淮海、淮徐各道兼管,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道总督,掌管河工款项出纳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江苏省设一人,驻清江浦,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。咸丰三年(1853)裁撤,河款分别归淮扬、淮海、淮徐各道兼管,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道总督,掌管河工款项出纳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官名。突厥官,西突厥处罗可汗置,与俟发评议国事; 阿史那氏别部置,二十八等官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五代至北宋殿前司、侍卫司所统厢都指挥使省称。
1、自己所处的朝代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:“位卑而言高,罪也;立乎人之本朝,而道不行,恥也。”2、汉代尊称郡守为本朝。《隶释·司隶从事郭究碑》:“本朝察孝,贡器帝庭。”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御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掌宫禁宿卫。大朝会则被青甲铠、弓箭刀楯旗等,为右厢仪仗,次立右威卫之下。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保管孤儿财产,经营借贷,收取息钱,以为教养孤儿费用。同时寄存国子监、武学、律学钱,借贷取息,以供公用。以勾当开封府司录司官兼管。
即“甲喇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经理被服,发放军粮,以及战用粮秣、炊具、马装、器具之购备,并兼管被服呢革各厂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明代内府贮库之一。收存米、盐等厨膳物品,属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
① 爵名。战国秦置,秦汉两朝因之。为二十等爵第十级。庶长,意为众列之长。秦时多以军功得之。汉武帝时,卜式以数入财物,亦得赐爵左庶长。② 官名。战国秦置,相当于将军。爵名,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级,意思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