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
清末民政部参议厅所属机构,掌理全国民政之统计,综缉统计年鉴等事,设总核一人,提调二人,下设调查、编制两科,有科员十人。
清末民政部参议厅所属机构,掌理全国民政之统计,综缉统计年鉴等事,设总核一人,提调二人,下设调查、编制两科,有科员十人。
官名。三国魏始置,为大臣加号,意谓与三司即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礼制、待遇相同,许开设府署,自辟僚属。两晋南北朝因之。北周置为勋官,九命; 武帝建德四年(575),改“开府仪同大将军”。隋置为散官名号,初为
参见“主考”。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三月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的规定,凡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简任公务员:一、现任或曾任简任职,经过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最高一级荐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雕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宋代科举考试和铨选考试方式之一。其法是使应考人在场屋帘前应考,以避免请人代笔之弊。政和七年(公元1117年)命初补入县学的学生,以及各地州县考入太学合格的学生,报到时均须由县学和国子监分别进行帘试。绍
官名。北魏以来常于“丞相”上加大字以示尊崇。北周静帝大象二年(580) 置左、右大丞相,令“百官总己以听于左大丞相”(《周书·静帝纪》) ,而以杨坚任此职。不久去左、右之号。参见“大丞相”。
官名。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。咸丰十一年(1861)设。满、汉各二人。掌承发、庶务之总,综理文书、收支、庶务等事; 分配各股工作,监督各股人员办事;起草章奏;随王大臣办理交涉,担任记录;稽核各种经费收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 “景明(500—504)中,(成轨为)尝食典御丞,(中谒者)仆射如故。”佐尝食典御负责帝、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。参见“尝食典御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禽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