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制用语。指代理、兼摄官职,魏晋以来或用之。唐制职事官非正除者或加“”字,称权知、权判。北宋前期,寄禄官依散官品高下分权、行、守、试四等; 凡除授差遣,其资序较浅者亦带“”字,暂代某职则带“权发遣”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凡职事官并以寄禄官高下分权、行、守、试,侍郎、尚书始除必加“”字,其后始改试、守、行。

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与摄相近,是一种暂时的委任。如南朝宋时刘怀肃加督江夏九郡,权镇夏口;陈天嘉元年(公元560年)张种除左民尚书,次年权监吴郡;不久征复本职。唐时,知、判、兼等类的任用,往往冠以“”字,称为权知、权判、权兼,以表示其为暂任。宋制,凡京朝官派知诸府州,其资序差一等者称为权知;元祐中又规定,凡未历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及待制以上者任尚书、侍郎时均带“”字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船政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邮传部船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本司事务。

  • 木工令丞

    官名。汉武帝改东园主章令丞为木工令丞。详见“东园主章令丞”。

  • 外学

    官学名。宋崇宁元年(公元1102年)建太学的外学于汴京南郊,称为辟雍。详见“辟雍(2)”。

  • 史馆校勘

    官名。宋太宗雍熙四年(987)始置为馆职,以他官兼任,掌编修史籍。任职期满,非有特恩不许带职补外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减磨勘三年,罢所带职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复置。

  • 委任公务员任用资格

   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

  • 路税务提领

    官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本路税务。其下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
  • 宦者丞

    官名。秦置,属少府,为宦者令副贰。入汉因之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增至员七人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为宦者令之副,佐令掌宦者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,参看“宦者令”条。

  • 县仓吏

    县分职吏名。秦置,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记“宣曲任氏之先,为督道仓吏。”“督道”为秦时仓名,见陈直《史记新证》。

  • 五省

    官署名合称。南北朝指尚书省、门下省、集书省、中书省、秘书省。隋文帝时指尚书省、门下省、内史省、秘书省、内侍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指尚书省、门下省、内史省、殿内省、秘书省。官署的合称。南朝宋齐陈及

  • 国策顾问委员会

   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所属顾问性机构。依照国民党政府《总统府国策顾问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由总统特聘三十一至四十七人组成之,并就委员中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。其膺聘者为:“一、翊赞中枢有勋劳于国家者;二、信望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