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太仆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仆少卿。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时代,刺史常带将军,其佐吏除承汉以来的丞与功曹,主簿,诸曹掾、史之外,仿州军府之制,多置参军。其军事重地或郡当边区有少数民族者,亦置军府,如会稽、丹阳、吴郡、吴兴、琅邪、高阳、宣城、
官名。即“司仪令”。
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朝官,咸雍五年(公元1069年)王观曾任此职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,位在大乐正之下,大胥、小胥之上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,大胥、小乐正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,大乐正以告于王。”
爵位制度。指王、公、侯、子四等,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(404) 废伯、男而置。后复设伯、男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比部曹,“掌诏书、律令勾检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即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参见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