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正
周朝各级官长泛称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”。
周朝各级官长泛称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”。
参见“光禄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光禄少卿,北齐称为光禄寺少卿,为光禄寺的副长官,历代沿置。参见“光禄寺”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置于后宫,三品。参见《宋书·后妃传》。
官名。南宋编修敕令所置,于职事官内差除,掌删削敕令中轻重不伦、前后抵牾者。
散阶名号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,秩从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十三阶,正八品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亦置,以授正八品内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
殿廷卫士名。明置,见“大汉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冶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宋朝诸州置,以特恩授予士人,或用以安置贬降官,或授纳粟补官人,无职掌。
官名。吏部司勋司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司勋郎置,员一人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司勋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称。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,从五品上。北宋前期不领司勋事,用为五品寄禄官
掌管地方迎送守望的小吏。也称堠子。宋代梅尧臣《送李殿丞通判处州诗》:“沙头有堠吏,惴立板方敛。”
官署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置,有判院事一人为长,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、诸色课利,按旧时簿籍施行,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,乾元二年 (912) 废。官署名。五代朱温(全忠)建国时设,掌管所辖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