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掾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易掾二人,掌授《易》。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易掾二人,掌授《易》。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三年闰十二月(630)始置于禁中,在门下省北,及大明宫初成,置于门下省南。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移于中书省北。掌修国史,凡天地日月之祥、山川封域之分、昭穆继代之序、礼乐师旅之事、
官署名。明嘉靖十八年(1539)于兴都置。兴都即湖北承天(今钟祥等七县),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。设留守一人,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,其属经历司,设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设断事、副
即内制,见“内制”①。由皇帝直接发布的命令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序》:“开元二十六年,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,别置学士院,专掌内命。”
即连署。东汉时有重大案件,需由具体承办机关呈转三公连署,奏报皇帝。据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》,东汉末年党锢事起,宦官集团诬害李膺等人,案卷送经三府,太尉陈蕃不肯平署。结果皇帝震怒,迳直下令逮考李膺等人于黄
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属,陈沿置。北魏、北齐、北周诸王府均沿置之。《周书·赵肃传》记赵肃子正礼为“齐王宪府属。”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属,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六品上,掌通判兵曹、骑曹、法曹、士曹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世祖时设于路以上(亦有设总摄司者),统辖僧录司、僧正司、都纲司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总统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武宗至大四年
汉朝官名,为郡太守和王国相之合称。太守掌治其郡,王国相掌统王国百官,后掌治民。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“令太傅、三公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。”参看“太守”“王国相”条。
官名。见“膳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辽置, 见“舍利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