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保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为密保或暗保。
清制,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明保。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为密保或暗保。
清制,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明保。
宋朝学校职事名。真宗咸平三年(1000)东宫建学,设一员,副学长二员。仁宗至和元年(1054),京兆府(今陕西西安)小学设二至四员,以学生担任,掌执行学规。哲宗时,太学设,掌依学生年龄序其位次。徽宗崇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,隶云南行省。置司于临安路(今云南通海),领临安、广西、元江、和泥四路及车里军民总管府,统有今云南省东南部地区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各一员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,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(1)官名。汉代公主的属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》有“平阳公主舍人周长孺”,颜师古注:“舍人,家人也,主家事者也。”(2)杂任职名,唐置,属公主邑司,员额二人,佐家令埋公主家事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,见该条。
爵名。战国时楚国置。一说为秦国所置二十等爵最高级彻侯,秦朝及西汉沿置;因避汉武帝刘彻讳改称通侯,又称列侯。参见“列侯”。爵名。1、为秦、汉二十级爵的第二十级。原名彻侯,为避汉武帝刘彻讳,改曰通侯,或曰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殷琰传》记“临海王子顼为冠军将军、吴兴太守,以琰为录事参军,行郡事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地政署,办理地籍整理事务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处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,掌承差遣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