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方伯

方伯

①夏、商、周一方诸侯的首领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千里之外设方伯。”郑玄注: “伯、帅、正,亦长也。凡长皆因贤侯为之。殷之州长曰伯,虞夏及周皆曰牧。”②唐朝以后地方长官泛称。《历代职官表·总督巡抚 ·汉》: “刺史,古之方伯。”唐朝转运使、观察史、采访使,明、清布政使,皆称方伯。


1、古代官名,为一方诸侯之长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千里之外设方伯。五国以为属,属有长;十国以为连,连有帅;三十国以为卒,卒有正;二百一十国以为州,州有伯。”注:“殷之州长曰伯,虞夏及周皆曰牧。”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平王之时,周室衰微,诸侯强并弱,齐楚秦晋始大,政由方伯。”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方今上无天子,下无方伯,若涉渊水而无舟楫。”

2、东汉时刺史、观察使的别称。唐代观察使、采访使、转运使的别称。明清布政使的别称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司道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福建都转运盐使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初年置,掌福建盐政。设都转运使一人,从三品,同知一人,从四品,副使一人,从五品,判官无定员,从六品,及经历司经历、知事,各盐课司、盐仓、批验所大使、副使等职。所产盐行销福建境内。

  • 雄猛将军

    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
  • 戟史

    郡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《彭祈碑阴》。属于小史之类,掌执戟侍从。

  • 奏事官

    官名。金朝枢密院置,掌承受、传宣圣旨,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,则入殿上章题奏,参与省院议事,记所议之事立为“检目”呈复。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,议论既定,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,呈复相臣。官名。金置

  • 掌记

    官名。唐始制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功局,员二人,正八品。为司记、典记之佐,协掌宫内诸司簿书,出入录目,番署加印,然后授行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

  • 漕曹史

    官名,汉置,为漕曹副长官,佐助漕曹掾掌漕运事。参看“漕曹”条。

  • 尚书省直省局

    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省。设局长,秩从八品,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;副局长,秩正九品,佐助局长理事;管勾尚书省乐工,从九品,管理尚书省的乐工。

  • 尚书郎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时常以郎官供尚书署差遣,掌收发文书章奏庶务,后渐成定制,成为中朝常设官职,员四人,一主匈奴单于营部,一主羌夷吏民,一主户口垦田功作,一主钱帛贡献委输,分隶诸曹尚书。东汉置三十六员(或说置

  • 中尚食局监

    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
  • 副大臣

    见“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