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散官

散官

官名。指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的官,与职事官相对而言。汉朝无此专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年间(196—220),曹操置散官骑从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置散官五等:五品散官比三都尉,六品散官比议郎,七品散官比郎中,九品散官比舍人。如百官有缺,则于中擢补。孝文帝太和十一年(487)置散官员一百人。隋朝定散官之制,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者,无职务者为散官。散官仅加于文武官有德声者,并不理事。唐朝又分文散官、武散官。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凡二十九阶,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凡四十五阶; 凡九品以上职事,皆带散位。散位按门荫结品,按劳考进叙,谓之叙阶。散官与职事官品级不一定一致,通常低级散官而任较高级职务者为“守某官”,高级散官而任低级职务者为“行某官”,待遇仍按其散官品级。散官亦称阶官。宋朝沿袭唐制,文散官仍为二十九阶,武散官减为三十一阶。元丰(1078—1084)改制废,另以节度副使、团练副使、长史、司马、别驾、司户、司士、文学、助教为九等散官,亦称为寄禄官。金、元用以表示官员品级,有文、武两类,品级与职事官品级未必一致,亦有“”、“”之制。明朝一称阶官,指获有散阶的官员。散阶属荣誉称号。明初沿元制,洪武九年(1376)定文、武官员散阶。文官自特进光禄大夫至将仕佐郎,共四十二阶; 武官自特进光禄大夫至忠显校尉,共三十阶。分别由吏部验封司和兵部武选司给授,宦官散阶不从此例。洪武四年定,自中正大夫至司直郎,共十阶。钦天监监官,洪武四年设正仪大夫至分朔大夫共七阶,十四年改从文官散阶给授。光禄寺寺官则依官员出身而授予不同的散阶。洪武十年规定,出身宦官从内官散阶;出身流官同文官散阶;出身庖人,自尚膳大夫至执膳郎,共八阶。散官给授与考满相关。官员授职,即于对应品级内初授散官。三年初考、六年再考称职事者始得升授、加授散官。清朝凡文、武官员封赠,各有十八阶。文职正一品为光禄大夫,从一品荣禄大夫,正二品资政大夫,从二品通奉大夫; 武职正一品为建威将军,从一品为振威将军,正二品为武显将军,从二品为武功将军。


闲散没有职事的官称散官,其制始于汉朝,其名始于隋,金元以后也称官阶为散官。汉朝对大僚重臣于本官之外加赐名号,而实无职守;魏晋南北朝因之。到隋朝,始定散官之制;散官称号表示官的级别,职事官称号表示官的职务。唐代文散官共二十九阶,有开府仪同三司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禄大夫、正议大夫、通议大夫、太中大夫、中大夫、中散大夫、朝议大夫、朝请大夫、朝散大夫、朝议郎、承议郎、奉议郎等;武散官共四十五阶,有骠骑大将军、辅国大将军、镇军大将军、冠军大将军、怀化大将军、怀化将军、云麾将军、归德大将军等。唐代以散官定班位,以职事官定其职守。职事官的品级与散官的品级,也许一致,也许不一致。散官按资而叙,职事官则由君主量才任职,故有时职事官品阶很高,而散官之品阶则较低。到唐末,低级武官其散官品阶则很高。到了宋朝,原唐代的散官、职事官的品阶仅表示身份,表示俸禄的高低,而真正的职务,则另有名称。元丰以后,才复依唐制。明朝则职居几品,即授几品官,故无散官之名。到清朝,有高品阶之衔而任低品之官者,如县官为七品,也许由五品衔的担任;另外,清代无职之人,也可得虚衔封典,如五品空衔,即可得奉政大夫之阶官,其章服即可按五品之制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六》、《新唐书·职官一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立法院法制委员会

   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法制方面的法律案。

  • 制度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归海军部。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,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
  • 京师探访队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探访、侦缉奸宄,凡行踪诡密、潜谋不轨、来历不明、形迹可疑者,均需进行探查。置监督一人,辖中、左、右三路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宣

  • 开国侯

    爵名。初指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郡或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县名。晋朝始置,分开国郡侯、开国县侯二级,位在开国公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侯,位视孤卿、重号将军、光禄大夫,班次之

  • 奥鲁总管

    官名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置,掌管各地汉军军户。至元五年(1268)罢,改由州县民官管理军户。参见“奥鲁总管府”。

  • 县白直

    杂任职名,见“白直”。

  • 六案

    官署合称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令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大观二年(1108),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。宣和四年(1122)大宗正司亦置。南宋又于临安府置。依案名分

  • 小匠师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佐匠师中大夫、小匠师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匠师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中大

  • 内谒者兼司宝

    官名。金置,属给事局。掌傧赞受事兼司中宫印玺。员额二人,以内直充任,秩从六品。

  • 弼德院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皇帝最高顾问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有关皇帝及宪法附属法令并外交条约等事宜之审议。置院长一人,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,参议官十人。下设秘书厅,置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若干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