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廉俸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即“大东丹国中台省左大相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市司次官,员一人,佐司市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市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北狄传》: “武帝时,有骑督綦毋伣邪伐吴有功,迁赤沙都尉。”
官名。金置,为统军司长官,正三品,掌督领军马、镇摄封陲,分营卫,视察奸。其佐官有副统军(正四品)、判官(从五品)、知事(从七品)、知法(从八品)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统军司》。
官吏所持名刺。《三国志·夏侯渊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世语》: “宾客百余人,人一奏刺,书其乡邑名氏,世所谓爵里刺也”。
官名,为西域都护、西域长史属下的武官,掌领兵护西域诸国。参看“西域长史”条。
越礼行为。《礼记·郊特性》: “舞大武,乘大路,诸侯之僭礼也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全国水利局的长官。见“全国水利局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织染局。明朝分置于各府州,通计二十二处。各置大使一人、副使一人。府织染局大使从九品,副使未入流。州织染局大使亦未入流。掌造各种织物,以供皇室官府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