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置,设都总管等职,掌军政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威海卫管理公署”。
官名。清末帝俄在中国东北筑成中东铁路后,东省铁路公司的实权由帝俄控制,清政府只在名义上派有一个督办。民国时期沿置,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二月一日正式设督办公所于哈尔滨,督办由交通总长呈请
官署名。即左千牛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千牛府置,旋改左千牛卫。
官名。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,以经承为主官,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。
官名。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蒙古语,意为 “捕盗者”。
吏部侍郎简称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为亭部吏卒,掌追捕盗贼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求盗勿令送逆为它,令送逆为它事者,赀二甲。”秦统一后及汉朝沿之。亭卒名,汉置,掌逐捕盗贼。秦时十里一亭,亭有长,下有亭卒二人
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类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,高等审判厅的分厅、分庭并未普遍设立,为求补救起见,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(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)以受理上诉案件。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