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察脉拖拉哈番
即“拜察默拖喇哈番”。
即“拜察默拖喇哈番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正九品,掌宫中出入、御前支赐金银币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置,支应所又称支承所,属太府监,掌宫中出入、御前支赐金银币帛。以都监二人为主官,正九品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刑部设。掌全国司法行政,办理朝审、秋审事宜,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,监督京外各法司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辽阳路诸司之一。控扼高丽,统领卢、归、苏、复等州兵马。亦称“南女直详稳司”、“汤河详稳司”。
武官名。唐武后圣历元年(公元698年)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,安史之乱起,诸州当军事要冲者,至德以后均置防御守捉使,专治军事,以刺史兼任,不赐旌节; 其下有副使、判官、推官、巡官各一人。上元末改防御史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猪羊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即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列爵惟五,分土为三。”注:“爵五等:公侯伯子男。”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改显谟阁直学士置,旋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直学士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十二卫诸翊卫鹰扬府置,为三侍之一,位亲、勋二侍下,非翊卫府则无。
官名,也称胡骑校尉丞,西汉置,东汉省并长水校尉,掌文书。西汉八校尉、西域副校尉、戊已校尉皆有丞和司马,东汉无丞而有司马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年(1906)设。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、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。掌稽核京内外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