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院中使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五年(717)乾元院置一员,掌出入、宣进奏,领宦官监守院门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五年(717)乾元院置一员,掌出入、宣进奏,领宦官监守院门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比六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治书本尚书改名”。晋与南朝宋沿置。
吏名。一作“循行”。参见“循行”。吏员名。即循行。(1)郡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引《汉官》。河南尹有“书佐五十人,修行二百三十人,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《论衡·程材篇》说:“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。一
杂任职名。唐于左春坊典膳局置二百人,掌东宫膳食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
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。清朝称例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隶户部。通掌户籍、度支、财赋、仓廪诸务。以主事二员管领司事,秩从七品。人选由举人试进。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全称“诸仓乞取法”。宋初,吏人无俸禄,无以养廉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,遂给仓吏俸禄,定约束十条,严惩请托、勒索,称为仓法。其后,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
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。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 顺天、永平、宣化二人, 保定、正定、河间二人,顺德、广平、大名二人。后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