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慰使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武德元年(公元618年)五月,山南抚慰使马元规击朱粲于冠军,破之;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以太子左庶子郑善果为山东道抚慰大使,以李靖为岭南道抚慰大使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武德元年(公元618年)五月,山南抚慰使马元规击朱粲于冠军,破之;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以太子左庶子郑善果为山东道抚慰大使,以李靖为岭南道抚慰大使。
官名。金制,漕运司所属有押纲官七十六人,掌押送纲运之事。元京畿都漕运使司所属亦有押纲官,有荥阳等纲,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,凡三十纲,每纲设押纲官二人,计六十人。
即“记室参军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诸津,每津各三十人,掌守护桥梁之事。
参见“正言”。官名。宋太宗端拱初改门下省左拾遗为左正言。见“正言”。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
官名合称,明朝以吏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工部尚书和都御史为七卿。吏部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、封勋、考课之政令,甄别人才,助天子治国。户部尚书掌全国户口、田赋之政令。礼部尚书掌天下
官署名。北宋太祖开宝三年(970 )置于京师,掌商人以钱换券事务。商人在京师纳钱于左藏库后领券,凭券在外地各州领钱,以便其经商。
僧官名。各佛教寺院皆置,主持寺务。与上坐、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。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,东晋以后始称寺主。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。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禁僧、尼称寺主、院主、庵主等,后遂以
参录、分录尚书事之意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“晋康帝世,何充让录表曰:‘咸康中,分置三录,王导录其一,荀崧、陆晔各录六条事。’然则似有二十四录,若止有十二条,则荀、陆各录六条,导又何所司乎?若导总录,荀、
官场用语。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。如知县升知府,县丞升知县之类。清朝制度,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。道员为最高班次,以下知府、同知、通判、知州、知县、佐杂各为一班,分别称为道班、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