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所长

所长
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,其长官称所长。如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,即以所长为长官。详见“看守所所长”等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副讥察

    官名。金朝设在关口、河渡之处,为讥察官佐贰。秩正九品。

  • 寄班都知

    见“三班院”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三班院(2)”。

  • 小田正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司次官,佐田正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田正下大夫”。

  • 建远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
  • 襄办

    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。一般为总办副职,意即协助办理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

  • 法部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法部尚书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总理本部事务,并为国务大臣,参加阁议。

  • 挑帘子军机

    清朝对军机大臣中地位最低者之称呼。清制,军机大臣入值,以地位为序排列,首领者手捧折盒章奏等件首行,余以次从之,将及乾清宫奏对处,则首领者行稍缓,最后之军机趋前将帘卷起,让诸军机以次行毕而后入。及奏对毕

  • 右参赞

    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
  • 镇寨官

    官名合称。宋朝于人烟繁盛处诸镇置监官,掌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,与寨官合称镇寨官。参见“寨官”。

  •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会福总管府,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(1290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