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曹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置,以内侍充任,掌镇压李顺起义之事。军事皆委其制置,不从中覆。管内系囚,非十恶正赃,悉得以便宜决遣。官名。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此官,掌招安。见《辽使·百官志四·南面边防官
官名。清末置,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,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地官属官,掌纠正万民。②谏诤政事阙失之官。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由左、右补阙改名,分置左、右。其后,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左、右各置一人,正七
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共工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置,县府僚属。袁津曾任此职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县佐吏,无固定职事,掌参与谋议,位颇尊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涣传》:“外温柔而内能断。”注:“《魏书》曰:谷熟长吕岐善朱渊、爰津,遣使行学还,召
官名。宋朝少府监属吏,员二人,掌旌节制造之事。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旌节官二人,掌旌节之事。
官署名,汉置,掌审理上林苑中的犯人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罢上林诏狱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旧仪》云上林诏狱主治苑中禽兽宫馆事,属水衡。”意思是:掌审理苑中喂养禽兽、管理宫馆等人中的罪犯。上林诏狱属水衡都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械事务。军一级设总军械官,镇一级设正军械官,标一级设副军械官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双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初授官及考定升降者归双月选,按平常之缺依序升除。清朝沿之,以属于除班、升班之官员人双月选。后以补班内丁忧起复之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
参见“谥”、“谥法”。